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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美德少年推荐通知

发布部门:大队部    编辑录入:陈科池    时间:2018-05-17 15:32:04    浏览数:95


关于开展学习和争做崇德向善好少年暨第九届成都市“美德少年”征集评选系列活动的通知


一、评选表彰对象

未满18周岁的全市中小学学生(含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及在全市有广泛影响的未成年人。往届已被评为省级、市级“美德少年”的不再参加评选(有新事迹的例外)。

二、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理想远大,品德高尚,文明礼貌,积极进取。突出考量家庭、学校、社会三大成长空间。突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上向善、品行优良,阳光健康、全面发展。突出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确能起到榜样作用,得到所在学校和社区(村)的肯定,在家庭是好孩子,在学校是好学生,在社会是好公民,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带动性。

三、推荐类别

此次推荐设立“孝心美德少年”、“爱心美德少年”、“诚信美德少年”、“勤俭美德少年”、“自强美德少年”五个类别。

孝心美德少年:感恩父母、孝敬长辈,体谅家人、承担家务,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爱心美德少年: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服务社区,保护自然、爱护环境。

诚信美德少年:言行一致、诚恳待人,拾金不昧、公平正直,知错就改、遵纪守法。

勤俭美德少年: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衣着朴素、低碳生活。

自强美德少年:自尊自爱、自信自强,不怕困难、勇敢面对,心态阳光、积极向上。

四、推荐方法

由各中队推选到学校,由德育办、大队部进行综合评定,最终上报到教育局。

五、报送时间

请各中队按文件要求梳理符合条件的学生,整理好优秀典型事迹或案例,于6月8日前将电子和纸质文档上交大队部。

六、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成都市“美德少年”推荐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每人200字以内的推荐辞(供新闻单位刊用)和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均以第三人称,通讯稿形式撰写,语言要朴实、简明、优美、鲜活,富于感染力;

(3)每人3张电子生活照(配简要文字说明)、1张2寸电子身份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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