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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外附小关于开展2022 年度成都市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队部    编辑录入:陈科池    时间:2022-10-09 17:35:30    浏览数:11


                               棠外附小关于开展2022 年度成都市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第八次少代会精神,加强“红领巾奖章”激励载体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开展2022 年度成都市“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定颁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章标准

(一)个人三星章

★评选标准

1、个人三星章需是年龄6 至14 周岁在成都市内学习的中小学少先队员(2007 年9 月1 日至2016 年8 月30 日),且获得年级全部基础章和二星章,获得特色章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爱党爱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教导和希望,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3、品德优秀。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友爱、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4、综合能力突出,热爱学习,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并取得较好的成绩;热爱体育锻炼,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审美突出,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

的能力;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和家务劳动。

5、热爱实践。善于观察,乐于动脑,勤于动手。积极参加“红领巾讲解员”、少先队实践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集体三星章

集体三星章原则上从二星章获得者集体推荐。同等条件下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重大表彰(表扬)可予以优先考虑。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基层推荐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个人和集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动员基层少先队组织广泛参与评选,由候选人(集体)所在学校公示后,并取得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区(市)县少工委汇总推荐至市少工委。

(二)市级评审

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组织评审,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区(市)县推荐的候选人(集体)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评选资格。

(三)表扬奖励

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进行表扬。

三、资料上交时间

2022年10月17日下午5:00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Word 版)报送至大队部陈科池老师学校网络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