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 年度 “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选活动明细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 年度 “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选活动明细的通知
各中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第八次少代会精神,加强“红领巾奖章”激励载体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开展2022 年度成都市“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定颁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争章标准
个人三星章
★评选标准
1、个人三星章需是年龄6 至14 周岁在成都市内学习的中小学少先队员(2007 年9 月1 日至2016 年8 月30 日),且获得年级全部基础章和二星章,获得特色章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思想品德
爱党爱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教导和希望,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积极参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小提案”、“德育实践"等主题活动。能够主动带动身边少先队员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3、学习能力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有广泛的学习兴趣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在2021-2022 学年度各项成绩综合评定为优等。
4、体育锻炼
坚持锻炼身体,掌握1-3项体育技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运动习惯,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5、审美能力
审美突出,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积极参加大课间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上好音乐和美术课,两科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6、劳动素养
热爱实践,善于观察,乐于动脑,勤于动手。积极参加“红领巾讲解员”、少先队实践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和家务劳动。
★评选办法:班级推荐+学校择优推荐
(一)班级推荐办法
1、民主评议分:中队进行民主投票(本班同学及语数外老师参与投票),得票数乘40%即为民主评议得分(总分不超过18分)。
2、个人荣誉(成绩)分:将个人荣誉按照评分细则进行得分折算(评分细则见附件)。
得分:民主评议分+个人荣誉(成绩)分
(二)学校评选办法
1、民主评议:同意推荐票达本中队60%
2、个人荣誉(成绩):根据评分标准实际折算,择优推荐。
集体三星章
集体三星章原则上从二星章获得者集体推荐。同等条件下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重大表彰(表扬)可予以优先考虑。
★评选办法:年级推荐+学校择优推荐
(一)年级推荐办法
1、民主评议分:年级进行民主投票(年级所有老师参与投票),得票数乘40%即为民主评议得分。
2、集体荣誉(成绩)分:将集团荣誉按照评分细则进行得分折算(评分细则见德育评优细则)。
得分:民主评议分+集体荣誉(成绩)分
(二)学校评选办法
1、民主评议:同意推荐票达年级教师60%
2、集体荣誉(成绩):根据评分标准实际折算,择优推荐。
二、程序
(一)基层推荐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红领巾奖章”三星章个人和集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动员基层少先队组织广泛参与评选,由候选人(集体)所在学校公示后,上报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
(二)市级评审
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组织评审,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区(市)县推荐的候选人(集体)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评选资格。
(三)表扬奖励
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进行表扬。
三、资料上交时间
2022年10月17日下午5:00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Word 版)报送至大队部陈科池老师学校网络文件夹,过时未提交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评选。
附:个人荣誉(成绩)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