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外附小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通知
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和棠外具体工作安排(详见棠外网公告栏《棠外关于转发《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经附小行政会研究,决定在棠外附小开展本年度的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活动。
一、附小申报流程
1、教师认真研读评选条件(见随后附件1),符合基本条件方可申报;
2、填写《附小德育评优申报表》(见随后附件2);
3、于7月6日内,向附小德育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附小德育评优申报表》。
二、附小审批:
1、基础条件:
优秀班主任:(1)无师德师风问题;(2)本年度要全年担任班主任;(3)所带班主任月考核分学年总和排进年级前五分之二;(4)并符合评审文件中的基本条件。
优秀德育工作者:(1)从事学科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2)3年内获得过该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3)有德育研究成果(德育论文、研究课题、教育案例、活动方案设计、校本教材)获校(园)级及以上奖励,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级别德育课题研究,或在区级及以上正规刊物发表过德育类文章。
2、成绩评比:参评教师在《附小德育评优申报表》填写个人成绩与荣誉表,并准备相应证书或佐证材料,学校评审小组审核后,择优推荐。
3、民主评议:满足基础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具体要求是任职班级家委会、学生的师德满意率达均达到95%。学校教职工民意测评达到50%。
4、附小行政会审批,无异议后上报棠外参评。
棠外附小德育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