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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师本学年继续教育网上学习的重要通知

发布部门:教导处    编辑录入:肖雪玲    时间:2013-05-09 17:49:23    浏览数:152

各位老师:

  1、从2012-2013学年开始,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有变化。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凡在职中小学教师均须参加继续教育,普通教师原则上每年要完成122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其中72 学时规范性培训、50学时灵活性培训;新教师在试用期内应完成不少于170学时岗前培训,其中完成规范性培训120学时,灵活性培训50学时;50岁以上的教师每年完成20学时规范性培训、80学时灵活性培训。

  2、教师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要与教师评优选模挂钩,并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2013年要晋升职称的教师,累计前五年(2009—2013年)的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学时要到达272学时(50*4+72*1),灵活性学时达250学时(50*5)。

  3、老师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习,原则上不做硬性规定。但每学年的规范性培训原则上要完成72学时。如果本学年参加其他各级培训学习的学时累计不够(以学时证明为依据),则要通过网上学习来补足。请老师将本学年(2012年8月----至今)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获得的学时证明交研培处李晓丹老师,以便及时在网上登记。

  4、每学年学时累计途径:

  ●成都市继续教育课程超市菜单的集中培训;

  ●双流县研培中心的集中培训;

  ●经各区(市)县教育局批准的校本研修基地学校,开展的校本研修记规范性培训25学时;(我校正在申报县区级校本研修基地学校。如申报成功,我校所有老师均可自动获得25学时规范性培训)

  ●本学年网上学习:选课、自学反思、自主读书;(最多计36学时)

  ●本学年度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晋升职称《计算机》和《科技知识》等职称考试取得合格证,当年凭合格证各记规范性培训50学时;

  ●职业技能七项基本功达标者,当年凭证书可记一定的继续教育规范性学习,具体折算标准为:四级每项证7学时;三级每项记10学时;一、二级每项记14学时;

  ●提高学历层次学习,凭成绩通知单考试合格一科计15学时规范性培训,不得重复登记,不能以有关院校开具的学时证明登记为规范性培训。

  5、网上学习选课20学时(选20个课程),反思周记、读书评价各8学时,最多一共计36学时。网上课程内容由老师自选。每课学习结束后,必须提交不少于50字学习记录,否则没有学时。自学反思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反思;自主读书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笔记。

  登录进入后可重设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修改个人资料。如果是去年从成都市其他学校调入棠外的老师,可沿用以前的用户名和密码,并联系原单位的继教管理员,将个人继教信息在“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实行网上调动,转移到棠外。

  请各位老师有计划、分时段,认真观看学习,不走形式,务求实效。一定要避免以前那种到时才匆忙学习,造成网络拥塞,影响观看学习效果的现象发生。中午和晚上网络效果较好。

  网上学习最迟必须在2013年5月17日前完成。

  6、其他有继续教育需求需注册的老师,可联系研培处李晓丹老师。

   研培处

   2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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